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章 防护重点第十条有效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义务、职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