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市、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审计监督整体合力,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