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根据工作需要利用各单位已有的监督检查结果,推动问题整改。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