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融媒体、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舆论监督,不断增强公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应当定期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