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监督预算执行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