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和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