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负有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