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家规定录入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