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第五十四条有效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实验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技术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制度,并将共享服务工作业绩作为工作考核和评奖评优的内容。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