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重大公共安全外,应当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数字化开放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

鼓励利用非财政性资金或者非国有资本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纳入开放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开放;纳入开放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开放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在申请共享使用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鼓励有关单位通过共享的方式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