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构建和完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支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形成梯次发展、多元协同、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