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司法鉴定协会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依照协会章程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等教育培训和管理,受理投诉和会员申诉,调解执业纠纷,实施行业惩戒。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