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林边、地边、路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秸秆、杂草、垃圾等可燃物定期巡查并进行全面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