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二)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