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等部门备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