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对其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