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