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