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