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侵占职工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