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设备,保证所需经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