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农用薄膜回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