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高层建筑项目应当加强规划设计和控制引导,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的天际轮廓线。相邻等高的高层建筑不得超过三栋。高层居住建筑面宽不得超过六十米。临江第一排、第二排高层建筑应当前低后高,且建筑高度之间的差值应当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科举山、小边鱼山、大边鱼山、落帆山、占蓉山、邵义山临江一侧的建筑高度应当控制在山体高度的三分之二以下。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