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中心城区资江两岸历史文化遗存及其景观风貌应当加强保护。白鹿寺、裴公亭、五马坊牧师楼、龙洲书院、斗魁塔、三台塔等文物古迹和石码头历史文化街区、东门口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建筑的风貌应当保持传统风格和历史原貌,进行整体保护和利用。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