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工作,应当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健全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范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