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城乡融合第五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健全城乡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运维管护机制,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农村末端配送运力资源共享,鼓励企业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