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自治区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干部队伍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完善关爱激励和容错纠错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待遇保障,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锻炼。农村基层经历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动态储备制度,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训锻炼、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和评议情况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动态调整,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党支部书记、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