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