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布局第十一条有效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统筹城乡发展空间,明确乡村功能定位,优化乡村发展布局。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应当征求农民、专家以及其他公众的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