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星云湖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引导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履行星云湖保护义务,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星云湖保护法律法规和星云湖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星云湖的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星云湖保护法律法规和星云湖保护知识的宣传,并依法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