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四十二条有效星云湖流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域内水资源、水产资源、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的保护。星云湖流域的水资源、渔业资源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