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由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而未处理的,同级爱卫会有权建议该部门依法处理;对拒不处理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市、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爱国卫生管理职责和义务的,由同级爱卫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同级爱卫会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