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机构应当统一政务服务标准,依法实施和深化极简审批改革,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探索依法建立“标准制+承诺制”的投资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