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有效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自贸片区行使市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权,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相应职责,负责自贸片区地方金融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统计、调查工作,可以制定相关先行先试的监管制度。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可以开展以合作监管与协调监管为支撑的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建设跨境金融创新监管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