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支持创新型金融业态多样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性金融总部、资金管理中心和全国性金融总部、业务运营总部、重大金融项目等落户自贸片区。

支持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落户自贸片区,大力发展海洋金融,服务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