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十八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一)财政拨款;(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三)其他合法渠道。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