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七条有效业主自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物业,或者非住宅物业业主实施物业管理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