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