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六条有效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