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