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章 认证第二十五条有效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标志。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推行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妨碍社会管理,不得有损社会道德风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