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章 认证第十八条有效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