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电动车所有人办理电动车登记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