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四十六条有效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微小老旧小区的规模、位置实施拆墙并院,重新划分整合物业管理区域,并在相应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告。无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可以采取自管和托管相结合、属地政府保障等方式,逐步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