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四章 预售款监管第五十二条有效开户银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售款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售款监管协议的约定扣划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开户银行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预售款监管账户的收支情况。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4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