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