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第二章 主任会议的召开第七条有效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常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