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和会后的工作第二十六条有效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提出暂不付表决的建议,经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后,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