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主任会议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