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应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